【After之后】(25-32)作者:金时
作者:金时 第25章无尽的奢求 “林姿瑶帮你还了钱,你不能过河拆桥。” 宋宛说,轻轻推开李译。 “你既娶了她,就好好待她。” 宋宛又说。 林姿瑶千里迢迢,行李都没放下就来这里,她肯定心力交瘁连气喘都犯了。她是爱李译的,她看得出来。她的真心不该这样被对待,无论李译有多少理由。 李译定杵着,没说话。 “我们已经过去了,而且,”宋宛停顿一下再说,“我有喜欢的人了。” 这是唯一能让李译放弃的话。虽然她不确定和黎衍初能不能有结果,但她喜欢他,非常喜欢,就在李译刚刚抱着她时她得到了答案。那瞬间,她希望这样抱着她的人是他。 李译不是死皮赖脸的人。他脸皮甚至很薄,薄到禁不起一点点风吹草动。尝尽因为父亲而被人看低的他的自尊不容许。所以他纵然来到美国,他也只待在她附近而不是随性接近她。他了解她的道德观不会允许自己成为第三者,也包括他出轨。 他不想被她看低。 若他真抛弃林姿瑶,他在她眼中将成为垃圾一般的存在,她会,他知道。当她抱着她,她却没有以相同的渴望抱他时,他也知道,她喜欢的人已经…不是他。 拳头攥紧后渐渐松开。 宋宛转身,没有回头。走进屋,进门,一个人站在门边。 林姿瑶。 “妳都听见了?” 宋宛说,她没应声,苍白的脸让她看起来好脆弱,完全没有她该有的盛气凌人。宋宛上楼,把林姿瑶的行李箱拖下来,然后将她的外套给她披上,看着她说,“李译和我不过七年,妳才几岁?妳有的是时间超过这个七年。” 林姿瑶抬起眼,眼中泛着不清楚的光芒,微弱,但起码努力燃烧。希望。宋宛心里触动。 勾引我。我不是还自由? 黎衍初说过的话闪过。 李译与林姿瑶离开后,宋宛坐在椅子上,又发傻又沉思,想着二条红萝卜,莴苣半个,料理包一包,牛奶少许,还有一颗巧克力。她不用打开她的小冰箱去确认,过去的每天,她都在确认。 再过几天,还剩下什么? 心绪平抚不了。 夜特别长。 睁眼,宋宛感觉全身痠痛。 昨晚一夜难眠,除了东想西想还有就是整张床都是林姿瑶的香水味。太浓了,浓到她怀疑她是不是整罐香精往身上倒。 气喘犯是给呛的吧? 宋宛起身,不睡了,洗漱完从冰箱拿出牛奶倒在碗里。刚好一碗,最后一碗。黎衍初的关照正在肉眼可见的流失。呆望着碗许久宋宛才想起倒麦片。周末不用给史密斯先生做菜让她没有分散注意力的其他方式。 她也不想分散注意力。 今天她打算全拿来想黎衍初。 她必须好好想,想起昨天她给他打了电话。虽然只响了一下,但,他看见了吧?他没给她回电。 他们再次回到已读不回的状态。 黎衍初不该听话的时候忒听话。 真不联络她了? 现在勾引还来得及吗? 哎,好烦呀!宋宛的小脑袋快烧起来。 叮咚—— 手机响一声。 宋宛懒懒抓起看,然后从椅子上坐直起来。 「卧槽,小阿姨想当小三吗?妳前男友怎麽也来美国了?」 「妳怎麽知道?」 「我看见了,你们还抱一起,别不承认,我亲爱的也看见了!」 宋宛屏息。 黎…黎…衍初,看见了? 顿时脑里一遍空白。 她暂停好久,思思再来的短讯她没有回,拿起手机她找到黎衍初,手指按了几个字,删掉。她想,他大概不会回。 她点下通话。 手机捏在耳边,很紧。 嘟—嘟— 听着嘟嘟声,她感觉就像在听炸弹倒数计时一样紧绷。随着时间过去,重复传来相同的声音使她的心逐渐坠落…… “喂。” 呼吸停止。 他接了! “喂?” 声音又传来,她喉咙滚了滚然后回,“是我。” 她不知道这样算不算是一厢情愿,一厢情愿认为他会误会。他或许无关紧要,或许无动于衷,有太多的或许。毕竟他们的关系一直是糢糊的、模稜两可的。虽然如此,经过昨天,她想试试,他们之间有没有其他可能。 她希望他,误会。 “有事?” 他说,音调没什么起伏,没什么…感情。 “你…好吗?” “妳指哪方面?” 她有些说不下去。他好平淡,淡到弭平空中所有氧气,让人喘不过气。 “你的心情…好吗?” “和昨天没什么不一样。” 她好不容易挤出问题,他也回答了,但她依然无法从他的音律、他的形容清楚分辨,他到底什么心情。 “没事了?那挂了。” “等等!” 她说,高了二度音。 她没办法淡定下来。 不能就这样结束。 不能。 “我想见你。” 她说出来了。从到美国的第一天起,她都不是为了忘记他,她想见他。手札里的叉叉还是圈圈再画一万个也没用,她要他,她到现在才恍然大悟。 你会回应我吗? 奢求延宕在彷彿静止的时间与空间里。 无尽的。 第26章怯懦的好奇 人体受刺激后体积会变大二倍的器官是哪里? 阴茎和瞳孔。 早上的海绵体充血不过是正常成年男人的日常,黎衍初不认为需要大惊小怪。但他扩大了他眼部所有肌肉,当她说出那句话。 我想你。 坐在中央公园毕士达广场的Angel of the Waters(水之天使)喷泉前,他的右腿放在左腿上,仰望远方,想,若她不能给出一个令人满意折服的理由,他将被她巧夺天工的伪装震惊。 先不说不要见面后立马转身投入前男友的怀抱中。在深情相拥之后又告诉他:我想你。 这是一种怎样的心态? 徐思琦说那个叫李易还是什么亦的男人已经结婚。她不愿意介入他的婚姻却可以成为另一个男人的情妇? 不理解。 窒息感迫使他深呼吸,呼吸…“Shit!”忽地一个低咒。 他眼珠没法移开前方三百公尺的人。 怎麽可以那么美? 宋宛走来。 她穿的是他生日隔天送她的那套华裔设计师吴季刚的新款春夏真丝洋装。那时,他没机会见她穿上身的模样,他只能想像它应该适合她。没想过会是如此完美。鹅黄的彩度衬出她阳光下更加白皙的肤色,布料柔软地敷贴在她身上显现出比例匀称的线条让剪裁如上帝定制般恰到好处。 尺寸选择能这样契合归功于他已摸透她每一寸。 可能不是每一处。 除了心。 黎衍初闭上眼。眩惑,他亲手打造了一个眩惑自己的女人。 “等很久吗?” 耳边传来声音,细细的,他张开眼,看她停在他面前,他不禁皱眉。领口原来这样低?低得都能看见乳沟。他瞅着她的胸,计算因为他的疏失她这一路上给多少男人眼睛和他相同的待遇。 可能被他盯着不自在,她走到他旁边,坐下。 她的身上传来香味。 这很稀奇。 他不记得,她有用香水的习惯。曾注意到她偶会打喷嚏,短促,超过三声,是过敏标准的症状。不难判断不用香水是因为怕敏感。 今天却用上了? “吃过午餐了?” “没有。” “怎麽不吃?” “吃不下。” 她回,话被喷泉的水声冲刷出细碎噪音。 没有食欲通常不是心情不好就是胃痛。她大概是当情妇心情不好所以胃痛。他的归纳依据他昨天所见的一切。 “你吃了吗?” “妳找我出来不是为了跟我聊这些无关紧要吧?” 他说,头转过去便看见她小巧的脣轻咬在上齿后眼荡了下去。他突然忏悔他话是不是说得太淡漠炎凉。 她好像在想什么。 安静低头思忖后她缓缓开口,“我们和好吧?” 她说,表情没藏住殷盼。 他紊乱。 他很少有下不了决定的时候。第一次,他觉得自己不能判断。他解读着她现在说的每一个字,分析、解构、诠释,所有理性思考技巧在这时候全用不上。他很情绪化地认知她语意,那意思是:她不止要当那男人的情妇,就连他未来情妇的那个位置也一并要? 和好? “要多好?” “嗯?” “妳想好到什么程度?” 她明显愣住,他倾身向前又说,“牵手、拥抱,还是上床?”他的鼻息扫过她,她无措地后挪,身体滑出长板椅猛然一晃。 他接住她。 一手搂住她的腰,一手扶住她的脖子,他的指刚好捏住她的颈动脉。脉搏跳动超过一百二十下。 她很紧张。 又是这样。 和好是她提出的,她怕什么?她当然不是怕「和好」。而是怕「多好」。每次当他们的谈话涉及到身体交合这类议题时,她就会恐慌。哪怕他们早已交合无数次,她都能重新定位他们再一次的交合,如同那是第一次一样。 这样的清纯到底有多少可信度? 可,心跳不能伪装。 她的头发散出香味。 若是为了引诱他,他没有高兴的动力。 “这味道不适合妳。” 他说,撩起她一束发丝后,放开她。与他分开让她稍微恢复镇定,她懵眨眼,想起什么闻自己的头发。 “是她的香水…” “谁?” “我…前男友的妻子昨天来了,然后有一些误会…总之,不是你想的那样。我们早就结束了。” 她说。 她说他们结束了。 原来她知道他昨天看见什么。 他不需要去问她怎麽会知道。英国研究显示女人平均能保守一个祕密的时间是三十二分钟。徐思琦那丫头恐怕会更短。拜徐思琦的长舌所赐,引爆她对他的欲望、引爆她特地来给他解释。 “我们回到以前那样,可以吗?” 她又说。 不得不承认,他喜悦,但他很快冷静。 “我怀疑妳能做到。” “我能,我以前太多虑太懦弱,我会改,我保证!” “不担心我要结婚了?” “不是还没结吗…” 她喏喏答。 是什么让宋宛一夜之间变了黎衍初不清楚。昨日可能产生某种刺激,使她再次陷入她一直以来不断自我侷限的被寂寞,再次又想用临时的慰藉来填满。 他不接受临时。 “证明妳的决心。” “证明?” 她茫然。 “做件妳永远不会做,最疯狂的事。” 他说。 知道她为难了。她肯定做不出什么最疯狂的事,因为她连想都没想过。但他要她从现在开始想,他要她抛开所有追寻自我愉悦的罪恶与成见。 “要不要我给妳一个?” “?” 她微微抬起视线,他截住她怯懦的好奇。 “洋装的下身什么都不穿,保持一天。” 当他说完,她看他的眼完全移不开,因为动不了。 “妳可以不用答应。” 他又说。 这个补充没有让她看起来更轻松,或许是他那种「我早知道妳没决心」的姿态。 她捏住裙子。 第27章受不住 男女情爱的关系中,她可能认为女人给出身体很不得了。 但,男人没有给吗? 甚至他不只给,还给得非常认真。 身体的感性通过理性的大脑就变复杂了。 他希望她不是针对他才复杂。 她没有决心。 身后的她必定又开始纠结。 站在喷泉顶端Angel of the Waters的翅膀在阳光下感觉能随时飞翔。他愿她也有相同自由展开的翅膀。 啪、啪—— 她促步走到他面前,停下。然后她扬起她那红得不像样的脸然后抓住他的西装。 “我说过我有决心!” 她说完,把紧捏在手里的一件小内裤塞进他的口袋里。 他瞠目。 顿了三秒。 “妳脱了?” “这不是你要的?” 她别扭说,全身肌肤晕红散不去。 他惊讶。 “宋宛,中央公园里有公共厕所的!” 他说,忍不住噗哧一笑。 她意会后双掌捂住脸,羞恼布满在她浑身上下,她久久才平复。猛放下手后她拽住他的衣领拉下他的脖子,然后重重把唇印在净白色的衬衫领上。 他错愕。 压在他颈上的唇移开。 “这条Chanel脣膏添加柔焦与极细珠光粒子,能让双脣看起来丰润饱满、晶莹动人。明娜说这是超级抢手货,非买不可。我曾想,这样红,能有什么机会搽?” 宋宛说完,睫毛掀起捏住黎衍初的衣领又说,“它不是无痕的,我不会付洗衣费!” 她愤忾,他终于大笑出来。 “妳…我不知道妳会…” 他不可抑制地笑说,最后便抱住她。她没料想他会这样做。她脸啄进他的胸膛,忘了生气。她贴在他因笑而抖动的肩膀,爽朗的笑声包围她,他包围她。老天大概听见她的愿望。她现在就在他的怀里。她不自主穿过他的腰、抚过他的背,很轻,她不想被他误会她此刻的触碰很留恋。 “妳真脱了?怎麽脱的?” 他说,她忍不住握起拳捶他。他又笑。 “好了,别恼了。”他对搂在胸前的人又说,“我们去吃饭,我饿了。” 他放在她髋骨的双掌长指就摸在她臀上、仅隔着薄薄丝布下的她的一丝不挂臀上。他不敢太招摇的动,以免让她发现他其实更想吃她。 他牵着她离开中央公园。 “自然一点!” 他说。 她怎能自然得起来。 Mr.Chow。 这个只能在杂志中看见的餐厅,宋宛没想到她会坐在这里。它充满传奇色彩,它的创办人「周先生」是与梅兰芳齐名的中国京剧大师周信芳的儿子。 Mr.Chow几乎也是上流社会的代名词。 越与他亲近越无力于跨越横在他们之间的沟。黎衍初问她想吃什么,她无法立即从密密麻麻的英文菜单中挑选出食物。他和侍者貌似讨论着酒,哪个年份、哪个庄园,后面她就听不懂了。 她眼睛飘向桌上的烛台,火光温热,但一股沁凉却从腿根搔到心窝。身下空荡荡的她终究不能自在。双眼游荡,微微打了个哆嗦。 “冷吗?” “不会。” 她说,摇头,然后转移话题,“你点了什么?” “牛排和酒。” “怎样的牛排和酒?” “五分熟的牛排和08年的葡萄酒。” 他说。 她发现个她从没发现的事。 黎衍初虽然平时不隐藏他过得精致,但他从未过度宣扬。当她知道他的家庭背景后,她甚至觉得他还挺低调。他降低了虚华程度,不是指降低生活品质。他依然会住在厨房比她客厅还大的小庄园里,也会开着价值同一套房的车,总之,他不会委屈他能负担的物质生活。 他降低的是它们给周遭人带来的压力。他给她买了一组要几个月预约的北欧名床。嗯,当然,他的说法是:床,他也用。说得像他很刻薄,他不过是顺便借她睡。可事实是,他就根本没用过。他存心送她的。 还有刚刚。 在这个Mr.Chow里,牛排它或许有一长串地名加产地加使用香料与做法等长到记不住的名字,葡萄酒更能从酒庄、年份、酿造到品尝技术吹个十天八天。他却只淡淡用「牛排和酒」几个字轻轻带过。 他没让虚华窘迫她太久。 妳有没有看懂或知道牛排和红酒一点都不重要。 “想什么?” 他说,将不知何时脱下的西装外套盖上她的腿,“这样暖些。” 她有种感觉。觉得他不是误会她冷。而是想减轻她的不安。他没有道歉,但在中央公园害她出糗他放在心上,他用行为弥补她。 他可能是她见过最放浪不羁的男人,也可能是她见过最绅士的男人。 能让所有女人倾心。 她之前不想知道有关她的事。 但现在,她想知道。 思思形容过她有点漂亮有点冷。 这不是太难想像的形貌,她想像过。不过都只是想像。 “她是怎样的女人?” 她说。 “谁?” “你的未婚妻。” 她又说,他黝黑的眼转过来,盘里小银刀划过的牛排渗出淡粉色血水。 “我们没睡过。” “我…我不是要问这个。” 宋宛愣,磕磕巴巴道,没想黎衍初会这样回答。 “是吗?” 他说,举起玻璃杯,轻啜一口酒。 “如果妳想知道,我不介意把半年来睡过的女人给妳交代一遍。” 他说得云淡风轻但已杀人放火。 她陷入疯狂无助。 怎么办? 不听,她忍不住。 听了,她怕受不住。 这是听?还是不听? 第28章抢 就算他敢说,她还不见得敢听。 Sophia、Ivy还是Olivia,他可以把热门女性英文名字唸个一轮,好配合宋宛莫名其妙和徐思琦那丫头给他安排的那种:「你女人很多」的形象。 不懂她们到底根据什么。 她今天逗趣地脸色又青又红又变白地给他解释还出糗。 到这与她见面之前,他差点以为她也是那种装模作样的女人。 原来是傻姑娘。 “腿伸过来。” “呃?” “真想光着屁股一天?” 他说,靠近,手伸去举起她的腿。 “你…?” 她不明他的意图缩回脚,他捉住。 “这角落还有桌巾之下,没人会看见。” 他说,从西装口袋掏出那件小内裤,将它穿过她的平底鞋、小腿到大腿。蕾丝边与他的指同时刮着她的肌肤,刮起阵阵酥麻。 “臀。” “嗯?” “抬起屁股。” 他说,丝布勒在她的腿根上,她气息有点乱,微微挺起腰,他望着她,将内裤拉上。他的鼻尖几乎碰上她的眼睫,被撩到大腿的裙子下他的掌心,停泊着。她能感觉到他灼热的温度散出来。 高挺的鼻梁游移在她眉毛上,她分不清他有没有动,好似凝固又好似婆娑。 痒… 铃—— 手机声响。 他们静止了几秒。 拉下她的裙子,他离开她,掏出手机。 她随即深呼吸。 她试着打直她的背,合拢她的脚。她正坐抓着裙子在腿上,尽量让自己一切看起来很正常。 她听见他的手机传出女人的声音。 “能过来吗?” 她隐约听到,然后她没听见他说不,讲话便结束。 他收起手机,转头过来。 “我必须走了。” 他说。 她依然笔直端坐在位置上,没看他,定望着盘里割开的几块肉。 “能自己回去吗?” “嗯。” 她出声,点头。 “妳可以慢慢吃,我已经买单。” “嗯。” “这里的饭后甜点很棒。” “嗯。” “妳会喜欢。” 对话到此,她连“嗯”的声音都没有,头也捣不下去。 没有他,她没有什么会喜欢。 她看着粉色汁液慢慢从肉块里流出来,眼眶不由得热热的。她不敢抬起头,她怕她一抬头看见他,她会不顾一切抱住他喊:不要走! 她低头不发一语,他拿起西装穿上。 “妳说和好,那和好之后妳想怎么做?” 她眼光放大。她没想过这个问题。之后,之后她还是要面对他即将有未婚妻的事实。当头棒喝使她整个人下垂。 “所以你不想见我了?” 他抚上她因激动而泛红的脸颊。 “这不是拒绝。我不了解昨天妳怎麽了。但,妳每次主动来找我的理由都是因为同一个男人。这次似乎也是。” 听到这里,她瞬抬起脸,“不,不是的!!” 是,当然是。他不是在指责她。只不过根据过往经验,他觉得她需要冷静一段时间去弄清她想要什么、可以承受什么。他说过,他需要她的决心,这不是随便说说。连身经百战的孙曼菲都不想直接应对那位老爷子——他爷爷。她若不能坚强没人能替她勇敢。 艰难才开始。 “我这二天不会在纽约,妳可以好好想。” 他还是要走。 她心都凉了。 因为她之前给他的感觉吗? 她从没关心他怎麽想。回溯起来的确恶劣,每次找他填补空虚的自己非常恶劣。 但这次,不是这样。 她说不出话。她看着他起身穿过桌子时烛火晃动后又恢复,直到他走出餐厅,走出她。她好想冲出去,可冲过去后她又不知道该说什么。他说得没错,她对他们的未来,没有想法。 仅仅得过且过、苟延残喘就够了吗? 到现在她才明白黎衍初在说什么。 他大可无所谓跟她玩玩就好。但他大费周章不停对她耳提面命、谆谆教诲不是要她的眼界停留在把自己放在小三还是情妇那种卑微的格局里。 昂首站在他身边的女人…什么都没想懂就轻易说出和好。 从Mr.Chow回到家,一路上,宋宛好像想透彻了但也不透彻。 她还是不知道该怎么做。 这不是拒绝。 她想着他说的那句话。 回到小公寓,上楼前她看见信箱塞满了广告邮件顺手抽出来后一封白色信封掉下来。她捡起来,瞧见上面写着一行中文字。 宋宛看了掏出手机,打给李译。 响了二声接通了,她将电话转成视讯对李译说让林姿瑶听,林姿瑶靠过来,画面背景像是机场,宋宛说,“我钱省点用还够,妳不需要——” “我给妳是因为我不容许他给妳。再说,谁说给妳了?借妳而已。” 林姿瑶眼珠子就没瞧宋宛一下,然后忽然瞥过来又说,“还有,谁让妳打电话给我老公了?” “我不是找他是找妳,不没妳电话吗?” “这不是理由。” “行了,醋劲也太大!”宋宛无奈回,然后正色又说,“林姿瑶,谢谢妳。” 林姿瑶愣了半秒,翻个眼,“都说钱不是给妳的,烦,挂了!” 李译尴尬晾在一边,缓颊,“那妳保重,我挂了。” “嗯,你也是。” “说了,不要和我老公说话!” 林姿瑶抢过手机说。 “好、好,不说。”宋宛莞尔,接着补一句,“加油!” 林姿瑶眼睛瞟过来,“妳才加油,在纽约什么都能被抢!” 她皮笑肉不笑回说,挂了电话。 宋宛觉得林姿瑶其实挺可爱。信封里的美金大概够她在纽约再待二个月。 是呢。 不能呆呆等着被抢。 宋宛深深吸口气。 晚宴上政商云集。 黎衍初靠在露台栏杆上,凝望楼下庭院水池在灯火照射中发出粼粼波光。 “你像是要跳下去似的。” “能淹死吗?” “不能。” “那就算了。” 黎衍初说,孙曼菲看向池子。 “现在要怎么做?” “公布吧。” 她听了脸转过来。 “当真要?” “嗯。” 他回,她脸摆正回去。 “要说你说,我不干。” “所以这局我赢了?” “是都输了。” 她说,他笑出来。 “对,都输了,干脆一起跳下去算了。” “要死你自己死,别老叫上我。” 孙曼菲没好气回,瞅着黎衍初又说,“Mr.Chow里的是心上人?” 他悠悠斜望过来。 “妳说呢?” 我? 我怎麽知道? 孙曼菲哪知Mr.Chow里的是不是黎衍初的心上人。 但孙曼菲感觉,他想跳进池子的那股低落与她有关。 既然如此,他为什么还是决定要公布婚讯? 第29章肮脏的野兽 “原来雷厉风行冷若冰霜的孙曼菲也有好奇心泛滥的时候?” “原来百花丛过叶不沾身的黎衍初也会有上心的时候?” 反正孙曼菲就从不会和他省口舌之快,黎衍初习惯了。 但,她是一周以来第三个。 她竟该死的和俆思琦那丫头以及宋宛一样,觉得他女人很多。好吧,就算他拥有一片花海,他身边的女人只被他归类成两种——想让她懂他的和不想让她懂他的。但眼前的她,介于二者之间。他有时想让她懂,有时却不想。 只不过在Mr.Chow窗外匆匆一瞥,她就敏感地察觉宋宛在他心中的位置。 黎衍初感觉还是大意了。 有点不知该放怎样的表情。 “放心,我不会告诉「别人」的。” 孙曼菲看出黎衍初的顾忌。 她并不打算和他成为敌人,至少现在不想。他和哪个女人甚至哪些女人搞暧昧她也无所谓,她没兴趣。她只在乎黎衍初能确定接下来该怎么做。 “不管你想干嘛,都不能影响我们的目的。” 她强调。 黎衍初看过去。 她每次提到那些讨厌的目的都让他有些厌烦,但他也同时赞赏孙曼菲的聪明。 不会告诉别人。 这很重要。 不用提醒,她就都明了,他一个字都不必说明。 那些肮脏的事,不需要再把宋宛也扯进来,他要她只专心想,想他与他们就好。 来这个由议员办的晚宴的人都醉翁之意不在酒。无论直接或间接,这些谈笑风生的人都不过是觊觎庞大利益肉块的野兽。 那个开发案大到让人疯狂。 黎衍初靠在一边看着孙曼菲被一群看起来西装笔挺的绅士们包围。有政界大佬的儿子、商界大腕的孙子,每个人都能说出一串出背景。他们都想接近她,希望她看上他,在她还没宣布婚讯之前,他们都不会放弃。 他身边也是。 叽哩呱啦的话绕在耳边,谁谁的姻亲还是表亲,不停有人引介女人给他。她们也希望他看上她们,在他宣布婚讯之前,她们都觉得有机会。 他不想扫兴。 但她们没有。 黎衍初吞了一口酒。 “Sorry.” 他说,懒得多交际,便从一群女人里穿过,他跨步走。孙曼菲在他前方大约三十公尺,脸已经泛红,若他没看错,那些男至少灌了她半瓶酒。 再一杯送上她面前。 这个男人黎衍初认得,地产大亨的小儿子。他没礼貌地执意让孙曼菲陪他喝,玻璃杯已快推到她脸颊。她瞪着说不,没想他干脆伸臂拦着,说喝了酒就让她走。 根本无赖。 但孙曼菲不能得罪他。 他们家族在纽约举足轻重,她只能隐忍。果然都是窝囊废。除了灌醉她这些男人还能做什么?宣布婚讯?她或许该考虑。孙曼菲想快离开这里。她拿起酒杯… “I'll drink for her,okay(我替她喝,行吧?)” 黎衍初说,夺过杯子,一饮而尽。 男人顿挫,可不敢招惹黎衍初。 他只能眼睁睁看着他喝下酒后带走他快要上手的女人。 只差一步。 他饮恨。 “你这是在变相告诉大家我们的私情都是真的吗?” 孙曼菲被黎衍初拉着走出宴会厅到庭院,她甩开他说。啪——,黎衍初转身就朝矮灌丛将口里的东西全吐出来。因为憋太久,弄得黎衍初咳了几下。孙曼菲瞅着,从包里抽出纸巾给他。黎衍初拿起纸抹抹嘴。 “原来妳知道?” “你不也知道?” 孙曼菲说,没什么情绪,黎衍初看着她,不由得佩服,也觉得自己多管闲事了。 “酒里不知放了什么,我若昏倒记得送我去医院。” “顶多兴奋剂什么的。你没吞下去,口腔吸收有限,放心,你死不了。” 她说,能把下药之类如此平淡描述也没谁了,唸旁白似的。 黎衍初想起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 她那时多大?九岁吧?他们站在院子,因为那些坐在里面的大人对他说:带妹妹出去玩。玩?他不知道要玩什么。他的家很大,感觉什么都有其实什么都没有。他想起通常一个人无聊的时候,会跑到院子池塘去看锦鲤,有金的、红的、黑的,他会想像自己也和牠们一样快乐地自由游来游去。 他带她去,还没到池塘,突然一只猫从墙上跳下来,把他们吓一跳,猫也吓一跳,然后小小的他大叫,猫被叫声惊动猛然一跃就跑了。 他硬是愣了好久说不出话。 然后她,小小的她淡淡转过脸说,“大惊小怪。” 他因此有一段时间不喜欢看到她。 当时那只猫,嘴里叼着一只锦鲤,红黑色的,他早上才喂牠。那刻牠腹部被利牙贯穿奄奄一息。 彷彿还能清楚看见那只猫被血染红的龇牙咧嘴。 那些男人不是猫。 他们的下流行径却能更胜野兽。 孙曼菲到底都经历了些什么。 黎衍初回到家。 一整晚的狗屁倒灶,他只想好好洗个澡、洗干净。 如果不管她,已没父亲保护的她的叔伯们会把她送给怎样的男人? 今天在他眼皮子底下,那个男人即便知道他可能会成为她的未婚夫,依旧敢如此为所欲为、无法无天。 其实那个开发案值多少他根本不在乎。 但它却尽情所欲伤害着他在乎的人。 从浴池起身,走出来,走到架子拿起浴袍,他看见挂在衣架上的白衬衫。 是下午换下的。 袅袅水雾中,他俯身,吻上衣领上那朶红色印痕。 周末宋宛没去任何地方。 出发来纽约前,她本来计划很多旅游景点。结果除了哥伦比亚大学,其他她没一个去过。她心不在焉。 又是一个星期的开始,也又少了一个星期。 她还能想多久? 虽然有了林姿瑶的「巨款」,但她没要中断在史密斯先生家的烹饪工作。她喜欢待在那里。一天里,只有做菜的时间她能稍微不想黎衍初,稍微抽离自己不钻牛角尖。 今天,史密斯先生在桌上留了一张字条说:我想吃馄饨。那馄饨二字竟然还用中文写。 他一定很喜欢。 这是一个新尝试。 宋宛没做过馄饨,只买过现成煮熟而已。但还好她有个御厨David能请教。史密斯先生果然很专业,知道中餐里该吃哪些不是一般中国餐馆里能找到的隐藏版美食菜单。 他一定很有各国的文化涵养,中西方的。精英、富有、中西…宋宛想到。 说不定史密斯先生能帮她。 他大概是目前她所有认识人中,背景最接近黎衍初的人。 第30章黎先生 为了讨好史密斯先生严格的味蕾,宋宛约了David。他们在第二天一早碰面,真的非常早,五点钟。因为David说他上午还有其他工作,再加上他借的厨房九点以后得开门营业,所以他们只能使用开店以前的时间。 David说会在宋宛小公寓前等她,她不好意思让他麻烦本来拒绝,但被David驳回。他的说法是:不安全。 不安全。 黎衍初也说过相同的话。 宋宛不再推辞。 他们半小时后到达一家餐厅,位在中国城里,宋宛意外,因为那是间非常大的餐馆,至少三层楼充满中国风味的飞檐斗拱、红梁灯笼建筑。 在这里的厨房做馄饨? “会不会太劳师动众了?” 宋宛说,不禁仰望眼前楼房。 David关上车门,走过来。 “这不是怕妳又被炒了吗?” 他说,从兜里掏出菸,但还没点上火,想想又收起来。 宋宛有些不好意思。 上次被史密斯先生差点解僱的事大概是中介告诉他的,他一定认为她朽木不可雕也,他这御厨的嫡嫡嫡孙都亲自下手帮忙了她还能被嫌弃。 红瓦木梁上贴着:No smoking. David是多么嗜菸如命她也不是不清楚。这会儿,连个吞云吐雾的小爱好也被她这个笨徒给剥夺。 David走到大门,按下门铃。 清晨的空气有些寒,天空还不很光亮,大街上没有一个人,除了几只电线杆上的麻雀叽叽喳喳。 喀—— 门打开。 一个年轻小哥。 他的东方脸孔很地道,细细的凤眼与圆润的鼻头和双脣,感觉比任何在中国境内看见的东方人都还要地道。他给David点点头后就让出道,David走进去,宋宛也跟着。进去,那小哥已不知跑哪去。 屋内本来的昏黑慢慢褪下,走道一排红灯笼缤纷亮起来,让人有种进入明清时光隧道的错觉。这时小哥又出现了,然后他身边多了一个人,一个穿着唐装、身形优雅的男人。 他走来。 灯光下他的容貌逐渐清晰后,宋宛立马把优雅二字收回。他的脸稜角分明,眼珠也黑白分明,分明到有点恫人。他看着David,说了一些话,声音很小,宋宛听不清楚,但她没敢仔细靠近去听,她感觉男人是故意放低嗓音。 为什么?不知道。宋宛停在一盆莲花旁。 “走吧。” 一会儿,David转过头说。那个穿唐装男人也望过来。与他对上眼的剎那,宋宛只想赶紧错开与他的对视。太有压迫感了!他是店主吧?应该是。是不是因为一大清早被打扰所以他其实不太爽宋宛不敢想。反正都已经打扰了,她只能硬着头皮随着David走去餐馆的厨房。既来之则安之。 还好那男人没跟来。 “馄饨而已,我的小厨房应该就够了。” 宋宛心有余悸,转头瞅着后面确定没人后说。 David没应声,摸摸口袋,貌似找什么,然后找到掏出来,宋宛见了立刻睁大眼叫,“不行,No smoking!”她说,抢走David手中的菸。想起那店主还有David手里一整包菸,她不放心,连同他的打火机一并没收。 David耸耸肩,伸臂,然后就一把扭开火炉。轰——火光燃起。宋宛连忙喊,“咱们是有求于人,守规矩点,别造成别人困扰。”说完,David眼瞟来,然后有点像笑又有点不是,总之他一贯吊儿郎当的标准模样。 他手一移,一根菸点燃。 就从没守过规矩。 打从第一天的非法打工、糊弄餐饮证照,到现在。宋宛明白David有多随性。她阻止不了。等一下店主不会就报警来抓人了吧?噢,她不要,她现在还不能关进牢房,她还有很多事要做——给史密斯先生做馄饨,然后他心情好了说不定就能问到他们那种阶级的人想什么,接着她说不定就能从他的想法中推测黎衍初的想法。 “David,求求你掐了菸,我不想去坐牢!” “妳想太多了。” David悠然说,一口烟吐在她头顶上。宋宛快哭了。她赶紧移开,还用手拼命挥,就怕头发染上烟味,到时候罪证确凿她有口也说不清。 David觉得好笑。 他叼着不断冒出云雾的东西,然后吐出,“刚刚的男人姓陈,我也姓陈。” “所以呢?” 就算你们同宗也不代表他不会报警呀!宋宛继续挥,还退后好几步。 “他是我叔叔。” 叔…叔…?会不会太年轻了?他也就跟David看起来差不多大。不过,中国的辈份向来没有道理,小女娃你都可能要喊姨婆。不过,回归正题,叔叔这个答案稍微让宋宛安心。那个叔叔应该不至于大义灭亲。 “然后其实这店他只是替我管理的。” David说,捻熄菸扎起他有些长的头发在后脑勺,然后拿起一包面粉,开始和面团。 有大概半分钟,宋宛脑袋空转愣在原地。 替他管理? 她分析着David的话什么意思。 不管什么意思,都说明一件事——这餐馆是David的。 “那你还当什么司机做什么中介呀?” 宋宛双掌撑在David前面叫。他继续揉面团。 “再撒点面粉。还有,去拿些水。” 他说,她停着。 窃笑。 可能用不到史密斯先生了。 眼前,不就一个有钱的、中西方的。嗯,可能还算不上精英还有些吊儿郎当,但放浪不羁倒是和某人有点像。 他的意见一定能当参考。 她开心。 “David,我问个问题。” “现在还不够,再去拿盐来——” “请问你有过论及婚嫁的女人吗?” 她说。 David停止动作,似乎僵住。 她以为她说了什么不该说的话。 他没有回答她的话,她也不敢再多问,他喊什么她就做什么,他忽然之间变得一板一眼。只做馄饨。 他给她示范了各种馄饨的料理方式,因为她不知道史密斯先生可能喜欢哪种。汤式、干式、炒手还有炸的,他都做了一遍。因为厨房里有独特的配料与酱汁,造就每一种料理都做得非常地道,美味至极。 宋宛终于知道为什么一定得到这里来了。但直到料理结束,她还是不知道David那个停顿是怎么了。 感觉是不太想想起的事。 很艰难?很艰辛? 她不自主这样想。 Daivd是多么豁达、自在的人。 也不能逃脱命运的安排吗? 那她,能不能? 他要她好好想。 那他又怎麽想? 从餐厅回到小公寓,宋宛都在想,她魂不守舍地走过小庭园。 “Miss Song,good morning.(宋小姐,早安。)” 一个人说话,宋宛停下,看仔细才认出是黎衍初小庄园的司机。宋宛突然有点开心正要问他怎麽在这,他又说,“Mr.Li wants to see you.(黎先生想见妳。)” 宋宛停顿。 黎先生?这话很怪。在之前,司机都轻松称呼黎衍初Eric而不是黎先生。 她甚至还感觉他不轻松。 怎么了? 第31章风 孙曼菲从客厅望出窗外。 今天,被黎家老爷叫来,她大概也知道要说什么。反正就按黎衍初说的,公布订婚。然后再听老人家指示一些像裹脚布一样长的「联姻」事项。意图很明确——他决不容许吃亏。是说,谁能让他吃亏? 她站起来,想出去透透气,走过廊道,她略缓下脚步。她不确定刚刚看见什么。退后二步,从门边看进去,她转正脸然后继续走,然后掏出手机。 “你什么时候来?” “我不去。” 孙曼菲早就猜想到黎衍初根本不会他家老爷子喊他来他就乖乖来。但…… “你还是来一下。” “需要吗?妳糊弄一下就可以了。” “不是我们的事。” “那是什么?” 孙曼菲眼珠流转到侧厅,道,“我好像看见你买的那件黄色洋装了。” 宋宛坐在诺大的侧厅里,紧紧捂着胸口。 心脏每一下的跳动都像必须抽尽全身的血液才能继续运作般困难,她强迫自己一口口吸气,然后来到这里的一切如影片在眼前倒带。 来的路上,司机都很安静。 上了车她本来想与他聊聊,不管是他可爱的小女儿或者是顺便打听一下黎衍初这二天的状况。他好不好,她本来想问。但司机异常专注在驾驶上,他没转过来看她也不发一语,她感觉他对她莫名地无话可说。困惑让她没敢多言。 车渐渐出了市区后她不确定他要送她去哪儿。 不是开往黎衍初小庄园的路,起码上次不是这样走。她坐在车上,一直看着窗外景色越来越陌生,最后车驶上一条海滨道路。这时候时间已经过了一小时五十分,天气慢慢由晴变阴,明明是上午的天空却灰蒙蒙得像傍晚。 还好没下雨。 她不想弄脏衣服。 上车前,她特地回小公寓换上了黎衍初送她的那件鹅黄色洋装。她觉得,当他再次看见她,她必须得穿上这件衣服才能显现她对他的在意以及决心。她想好了,无论怎样,她想抓住他。虽然她还不知道要怎么抓,但她会,只要他给她机会。 他今天想见她真是太好了。 她已经期待他们即将到来的相见。他们将会更了解彼此的想法,她会告诉他她的,如果他想,他也希望他告诉她他的。不再有隐瞒,一切都朝正向进行。 她以为。 结果,这个黎先生并不是她心心念念想要见的人。 艰难地想着那人对她说的一字一句。 她发现她没有办法再次去回溯那个过程,太痛苦。 寂静中,手机发出叮咚声响。一则传来讯息:我快到了。宋宛看着,缓慢回覆:对不起。按出字后她强忍快流下来的眼泪。 从书房出来后,一个女佣过来问她是不是吃过午饭再走,但她只想用最快的速度离开这里,可她对这里一无所知,她不知道自己在哪里。焦虑中她打给了David。 “你能来载我吗?” 她说,字句都在抖。他发觉她的不对劲让她传定位给他,然后说他在附近半小时后到。他让她能用最快的方式离开这里,她感激他。 每一分钟都是煎熬。 宋宛从侧厅站起来,女佣再次问她要不要吃点东西。她很慈善。她稍微转过头去说,“No,Thanks.”结果女佣突然激动说,他们很对不起,是黎老爷逼问她的先生,他不得已才说出她住的地方。 “Eric said to keep it a secret…(Eric说过要保密…)” 她懊恼叙述。 原来她是司机的太太。他们夫妻俩不止对她抱歉也觉得对不起黎衍初。她说着说着都快哭了。她的模样好抱歉,好自责。 原来在眼眶中打转的泪流不下来了。当有人比你先伤心时,你反而就不敢伤心了。 她安慰她。 须臾之间她没那样委屈了。 因为司机太太说的那些话。他是向着她的,她终于知道。他一直都在保护她,原来。那她就更不能再让他担心。 该怎么做?我该怎样帮你? 她想。 孙曼菲想确定黎衍初到底来没。 她走出黎家的海滨大宅。 才出门就见黎衍初走下车,接着他后头一辆车也停下来。 她奇怪。 黎衍初匆匆走过孙曼菲。 “在哪?” “侧厅。” 她说,他快步走进屋。 David从车里下来。 她顿挫一下。 “你是…” “我等人。” David说,靠在车门,从兜里掏出菸。他点火,但海边风大,他好不容易才点着。 吸一口,白色菸管萤火闪闪。 “等谁?” 孙曼菲走过去,望着他问。 “女人。” 他回,吐口烟,迷雾散在空气中被风吹向孙曼菲。她别过脸。 女人?这大宅今天只有二位女客人。等的也不是别人了。 他们什么关系? “妳和刚刚的男人什么关系?” David说,眼从海边转过来。孙曼菲眉毛微微一扬,“没关系。”她回,然后又问,“那你跟里面的女人什么关系?” “也没关系。” 他说,看着她被海风吹白的脸。他伸手,从车里拿出一罐咖啡扔给她,她慌忙接住后看了看冷冷丢一句,“我不喝罐装咖啡。” 他看过来。 “谁让妳喝了?热的,捂在手里,暖。” 他说完,又看向海边。 她不太乐意他的行为。 不是因为咖啡。 从刚才就没认真瞧她一眼。 手抓着铝罐,捏着、拧着,很紧。 “你都不想我吗?” 她开口。 他嘴里的菸咬住。 黎衍初不明白爷爷为什么要这样做。 他都已经照他的意思了,还要怎样? 猛推开侧厅的木门,海风从窗户把窗帘吹得胡乱飘动。 第32章触动 沉寂的气流凝止在空间之中,二人之中。 黎衍初转身走。 “怎么?没见到人就恼了?” 浑重的讽刺从身后传来,他双脚踩住愠怒。 这个侧厅位在大宅的最南边。它的落地窗出去就是后院小路,是帮佣们还有司机习惯进出的场所。它甚至称不上厅房,更像个后门,宅里通常不会选择在这么没隐私的地方接待客人。 他却让她待在这儿。 没把她当客人。 转回头去,他看向那位白发苍苍、拄着拐杖,老朽却鼎立在房间中央的人。 “她在哪?” 他问,质问,没有一点礼貌、没有一点耐心。打从进门一步步跨到这里开始,那些早已消磨殆尽。 他只想知道她在哪。 老人盯着他。 他没回避。 风吹散他们的发,他们如在丘顶对峙的老鹰。 风乱吹。 叮咚— 手机传来声响,David瞧一眼,看见宋宛留言:抱歉,有人载我回去了。 收起手机,他将菸扔到地上用脚碾熄,打开车门。 “要走了?被放鸽子了?” 孙曼菲斜望而来说。 “是呢,女人都爱放鸽子!” David说,与她对上,却看见她的眉梢、她的双瞳停留下暗色。他错开混乱他的脸。跨上车,发动引擎,尖锐的汽缸声音扬起地上的土,最后车消失在尘埃中。 孙曼菲站在原地,看着慢慢消失不见的尘土。 “他就是那个男人?” 黎衍初走出来说,孙曼菲没回答。 那就是了。 有三年了吧?听说她曾经想与一个男人逃走。逃,对,外传是这样。这实在不太像她会做的事,所以当时听见,他还当笑话,嗤之以鼻。 原来是真的。 “何必搞得这样灰头土脸?” “又五十步笑百步,你有好到哪去?” 也是,他连她在哪都不知道。老爷子只说走了。走去哪?怎么走?用怎样的情绪走? 她没打电话给他。 没电了或者关机了,还是终于、果真,不想再见他了? 似乎一切都回到原点了,不,更惨。 老爷子从没说过好听话。 对她可以更难听。 “我们俩怎么活得这样郁闷?这里没池子跳海如何?” 孙曼菲握着手里的咖啡罐,突然就用力往地上扔去,哐啷——,黎衍初吓一跳。 “都说了不要老找我去死!”她说完,转过来又说,“心上人呢?没见到?” 黎衍初一副妳不要再问的表情。孙曼菲也懒得问。二个失败者没什么好说的。她安静,再次。神魂不定。 他以为她很坚强,但今天看起来不是。 终究是女人。 宋宛坚不坚强他不知道。可他希望她今天至少是,哪怕一点点,为他。 海滨很冷。 却没人想进屋去。 宋宛重复David今天早上教她的所有馄饨料理。 她每样都做了一份,今天的材料很充足,除了David给的酱料还有来这之前她请司机让她在卖场下车。 “Sorry.” 他又道歉。 宋宛浅摇摇头让他别这样。 他被交代将她送出大宅,司机说得很委婉,但她想那位老先生应该是用「赶」或「轰」这样的字眼吧?一秒钟进入他的视线里他都烦。不想看见她,她能感觉。 传了讯息给David后就发现手机没电了,没带充电线,只是也不用,手机充了电也没话能对黎衍初说。不想让他担心,今天的事或许不该让他知道。 她专注料理。 依然庆幸能有这份工作,它已经变成了她的心灵支撑,它让她觉得她是有用的、能被需要的。 仔细将不同馄饨料理贴上说明,她还搭配了二样清爽炒蔬菜以及一杯鲜榨蔬果汁,附注:都吃一些,营养才均衡。写完后,她想找个显眼的地方放然后在烤箱旁看见一张纸,今天没用到烤箱现在才发现。 是史密斯先生留下的。 他的英文字一如往常的好看同时也简洁有力,他写着:我不知道妳的情形,但当然要配得上。我指的是彼此的价值观、想法与习性。这些远重要于金钱上的匹配。 史密斯先生回答了她昨天留下的问题。 是不是能配上他,她曾经怀疑。或者应该说到现在她也还是不能确定。史密斯先生的话似乎认为家世不重要,但真正做起来很困难。 光是住宅已让她认知到富有的定义。从小庄园到今天的海边大宅,想想连黎衍初国内那间小会馆也很不一般。这些虽然让人畏怯但真正让她退缩的是人。他的亲人。 「我在他家人眼中大概连配都担不起,而我只是想陪在他身边。跟您说这些很唐突,但我无人可说。」 咚、咚— 墙上的钟发出声响,已经六点整。 宋宛将纸条压在花瓶下,然后赶紧收拾东西离开。 回家的路上她买了一条法国长棍面包,因为特价,她结帐时才想起不用那么克难,有了林姿瑶的巨款她现在没那么穷。她又买了一份鸡柳饭还有其他东西,黎衍初买的已经吃完了。超市里其实还有很多选择,但她却选了他曾经选的。 一大袋食物都在延续他存在的感觉。可吃完了,空虚感还是存在。这感觉一直到第二天都没有消散,反而越来越浓烈。 她决定出门晃晃,找些新奇有趣的东西转移注意力,但走着走着又走到了哥伦比亚大学。教室里现在是另一堂课,学生很多,讲台上不是黎衍初。他的课是明天。明天她不确定她能否看见他,如果她没决定让他看见。不是不想见,而是怕看见她会忍不住在他面前溃散她伪装的坚强。 智慧女神依旧伫立在广场前。走进图书馆,走过阅读区,走去那间阅览室。站在门口,她不知道她期待什么。伸手握住门把,当然不可能没锁可她很想进去看看。 转动,喀——,门,开了?! 宋宛缓缓推开,眼前的身影,她再熟悉不过。 她走向前,当距离更靠近,她的心骤跳不止。放下袋子,她伸手抚动黎衍初的容颜。额头、鼻梁到下巴。能这样大胆是因为她知道他醉了。室内还存有酒味,他的脸上还留着红晕。 他趴在桌子上,她在他脸上的手移开,从他背后抱住他。 人触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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